部门文件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政务公开->部门文件
驻马店市司法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131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1

徐艳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律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驻马店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做出安排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律师队伍的社会考评机制和平台,监督律师从业人员规范代理行为的建议

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对律师执业监督是我们工作一项重要职责。多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律师执业实施监督。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包括政治学习制度、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评价机制。我局依托驻马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上传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承诺事项,对受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处罚决定按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监督,我市律师协会设有投诉电话0396-2961606)、投诉地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古吕路交叉口向东200米驻马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投诉人书面诉求,开展调查活动,并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送达投诉人。四是通过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律师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出考核等次。

关于建立律师的社会考评机制方面,我们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法官、检察官对律师执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但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法官、检察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律师执业的评价机制,一是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并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律师执业的定期评价机制,将评价情况反馈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加强教育引导,规范代理行为。

二、关于切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的建议

2021年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对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严格限制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健全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管提出了要求。根据《意见》精神,2022年下半年河南省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律师协会备案的程序和要求,督促律师事务所严格规范风险代理收费行为。我们将严格落实司法部、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意见,指导市律师协会制定律师收费的指导性标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备案审查,禁止律师事务所超标准收费。对于超标准或违反规定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教育,引导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关于定期开展律师素质建设、文明建设培训,发挥律师行业协会的平台优势,采取社会意见反馈、法院意见评定等方式定期对律师进行素质教育的建议

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除要求律师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外,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每年举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专题培训。去年6月,召开了全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题培训,培训中通报了2021年因律师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的良好效果。结合政法队伍专项教育,2021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2022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律师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在律师队伍中还开展了“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通过一系列教育培训和专项活动开展,提高了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效规范了律师执业秩序,促进了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律师协会承担着律师行业管理、行业规范、律师教育培训等职责,对律师执业考核,是律师协会职责之一。每年,市律师协会均组织开展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包括律师政治品德、执业执纪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多个方面。去年,市律师协会将各县(区)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于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评中不合格的律师,延期进行年度考核。对于您提出的“采取社会意见反馈、法院意见评定等方式对律师进行素质考核”建议,我们将指导市律师协会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及与法院、检察院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律师执业的评价机制同时开展,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有效提高律师政治业务素质,促使律师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四、关于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对恶意代理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律师开展教育整顿,规范执业行为,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放下心的律师队伍的建议

对于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详细规定和处理规范。近年来,我们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2021年,对一律师违法执业行为作出了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2022年对一律所违法执业行为作出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所主任未履行管理职责,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市律师协会对律师违规执业行为审查应予立案处理的均立案调查处理,并依规定作出相应的行业处分。同时,建立了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信息披露制度,受到行政处罚和处分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规定均在相应的平台上公开信息。

为加强律师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除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专项检查抽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之外,还制定了《驻马店市律师诚信考核评价办法》《驻马店律师诚信执业公约》,印发了《驻马店市律师协会投诉处理办法》《驻马店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公众信箱,聘请了社会监督员,从不同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反映信息,监督律师执业行为,促使律师更好履行社会职责,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为更好的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树立律师社会形象,打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今年,我们将持续深化开展“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强管理促发展、重规范树形象”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与您保持密切联系,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并改进,促使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4月28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主办:驻马店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96-2912612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行政复议应诉联系电话:03962608369 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电子邮箱:zmdfyslzx@126.com
豫公网安备41170002000026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2

豫ICP备140108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