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专题专栏->府院联动
平舆县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旁听庭审机制
浏览次数:287 投稿:依法行政指导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政府法治建设能力水平,平舆县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旁听庭审机制。

3月20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平舆县某公司员工诉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舆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行为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平舆县副县长代建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平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相关工作人员、县政府法律顾问陈艳华律师以被告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王小超旁听。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涉行政审批的上诉案件,上诉人因不服平舆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而提出上诉,平舆县人民政府作为共同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代建华副县长全程参与,认真听取上诉人诉求及理由。他表示,无论案件审理结果如何,县政府都会尊重并严格执行市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彰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践行法治理念,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有利于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更大限度地化解“官民纠纷”和对抗矛盾。本次代建华副县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顶部 打印 关闭

主办:驻马店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96-2912612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行政复议应诉联系电话:03962608369 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电子邮箱:zmdfyslzx@126.com
豫公网安备41170002000026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2

豫ICP备140108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