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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再立功 林长制度发新枝
浏览次数:99 投稿:依法行政指导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0

孟春之月,盛德在木。2023年3月9日,汝南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汝南县人民法院、汝南县林业局,结合汝南县林业生态保护实际,联合印发了《汝南县“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

该方案全面践行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对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河南省林长办公室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求的“汝南实践”。

“林长制”转变为“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法院院长的法律优势,协助林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司法等职能,及时受理破坏林草湿、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严惩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林草湿、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服务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生态司法)衔接,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下一步,汝南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汝南县人民法院、汝南县林业局,充分利用“植树节”“环境日”等重要节日和“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等阵地,在宿鸭湖湿地保护区设立生态修复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林草湿、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发挥以案促教作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及保护成效,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氛围,共同守护美丽汝南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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