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驻政复决字〔2020〕98号
申请人:确山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邹 某
被申请人: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华荣,职务:局 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驻市监食罚[2019]16号),申请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0年4月30日
主办:驻马店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96-2912612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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