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7 10:22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第14号)和2026年7月6日发布的公告(第7号),现就驻马店市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审核工作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集中审核时间定于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网上申请时可预约现场审核时间,请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段到现场办理取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办理。
审核地点: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188号窗口。
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中段(天中广场)。
现场审核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现场办理审核时,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截止2026年8月20日)。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提交的居民户口簿要求打印版,户号、人号齐全。(户口簿要求户籍地公安机关、承办人印章及内容清晰)
如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3. 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需要提交材料的考生将收到短信提醒,未收到短信的考生无需提交)。
4. 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96—2961600
驻马店市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