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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 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2 16:19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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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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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第13号)和2025年7月1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驻马店市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

参加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审核工作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为提高审核效率,并考虑到现场审核的设备环境需求,现场集中审核时间定于7月14日至7月15日,每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

网上申请时可预约现场审核时间,请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段到现场办理取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办理。

审核地点: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188号窗口。

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中段(天中广场)。

现场审核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现场办理审核时,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截止2025年8月20日)。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提交的居民户口簿要求打印版,户号、人号齐全。(户口簿要求户籍地公安机关、承办人印章及内容清晰)

如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3.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申请人。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要现场进行信息勘误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户籍迁移证明)原件。

2.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必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误证明原件。

3.对于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院校的,必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4.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档案馆学籍卡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的纸质查询结果。

5.因个人原因尚未修满规定学分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现场不予受理。

6.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现场审核,但必须提交申请人所有规定的上述申请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委托书、出国(境)在外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直系亲属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396—2961600

市民中心司法局窗口电话:0396—2601017

                  驻马店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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