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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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30 09:25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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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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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府院联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市司法局和市中院相互沟通对接,共享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及时跟进行政争议化解情况。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前,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信息表(立案前)》通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转交被诉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在30日内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前,人民法院对可能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列明败诉风险点,并将《行政诉讼案件信息表(判决前)》在判决作出1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对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履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职责。赴焦作学习“府院通平台”,推进我市府院联动信息化建设,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提升府院联动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拓宽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范围

聚焦省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以驻马店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落实市政府市法院第三批重点问题事项的通知》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未履行生效判决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司法支持力度等五个问题事项的工作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府院联动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府院常态化沟通协调

针对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重大隐患矛盾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提高府院联动破解难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四方联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由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统筹协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采取“法院+司法行政人员+承办单位负责人+案件当事人”“四方会谈”的沟通链条机制,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和判后协商。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定期研商具体问题、达成共识,用于指导政府行政行为和法院审判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府院联动办针对具体案件召开18次协调会,化解27起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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