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驻马店考区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194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9

为全面做好驻马店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驻马店市司法局特别提醒本考区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第一批次: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二批次:

试卷一:9月18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8日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特别提醒:

一定要看清楚考试时间,准时参考。

二、考试地点

驻马店考区共设驻马店技师学院驻马店财经学校2个考点。

特别提醒:请一定要看清考试地点,以免走错考点,贻误考试。

驻马店技师学院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北200米

附近公交2路  32路 24路

驻马店技师学院考场分布图


驻马店财经学校


地址:驻马店市创业大道与盘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附近公交2路、32路  、24路

驻马店财经学校考场分布图


三、携带证件

1.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过防疫测温通道后,经人脸识别考务安全系统,验证成功后进入考场考试。请考生在考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如不在有效期内的,请及时更换或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准考证。9月7日至16日,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签订《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下载打印2022年客观题考试准考证。

3.通过“微信-健康驻马店小程序”“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健康码模块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特别提醒: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驻马店考区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发布,请根据要求配合考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国家、河南省、驻马店市有进一步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应试人员应当随时关注驻马店市司法局网站、“驻马店司法局普法在线”“驻马店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驻马店考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持通信工具全时畅通。

四、入场流程

1、防疫检查。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点入场处扫“场所码”,向考务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确定时间以“场所码”系统显示为准),现场调取“行程卡”。严禁使用借用他人的健康卡或行程卡。“健康码”“行程卡”异常,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所有应试人员体温低于37.3℃,“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场。

2.身份核验。准备好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人脸识别考务安全系统,验证成功后进入考场考试。

3.存放物品。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请将其他个人物品在指定地方进行统一存放。驻马店考区继续实行净考政策,考场统一配备草稿纸、笔等相关物品。

4.进入考场。拿好准考证和身份证,监考老师再次核验身份,进行安全检查,在指定位置按号就座。

五.特别提醒

1.为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早上7:50下午13:20开始入场。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早到达考点。

2.为节省入场时间,请考前申领驻马店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待入场时提前打开手机,配合工作人员查看。

3.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情况等。由于不配合,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人员:

1)如应试人员为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健康监测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2)在开展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症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未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考点专业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考的人员;

4)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

5)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人员;

6)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六、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驻马店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内容,并按要求于9月10日起,登陆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健康打卡,进行考前7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及时报告驻马店市司法局,并进行核酸检测。

2.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考场监考人员报告。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出处理。

4.入场和散场时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2米以上

希望驻马店考区全体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参考,沉着应试,考出佳绩!

驻马店市司法局

2022年9月9日

顶部 打印 关闭

主办:驻马店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96-2912612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行政复议应诉联系电话:03962608369 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电子邮箱:zmdfyslzx@126.com
豫公网安备41170002000026号 网站标识码:4117000022

豫ICP备140108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