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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便捷 驻马店市取消256项市级证明事项
浏览次数:950 投稿:立法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驻马店网讯(记者 滑清泉 杨森)“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不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证明事项”“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期限,无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对纳入取消清单的256项市级证明事项,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对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的84项市级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清单》的出台,不仅标志着驻马店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面推开,更意味着我市在破解市场和民生领域痼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清单》涵盖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各个方面。市级取消的证明事项中,机动车检验预约需提供的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需提供的就业创业证,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变更需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供的住所使用证明被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期限需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供的发票领用簿、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税务证件也被取消。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延续需提供的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核查报告、核查计划等也在取消之列。告知承诺的市级证明事项中,公民法律援助需提供的经济状况证明,公司变更(备案)登记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体检表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根据《通知》内容,我市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列入《驻马店市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省级证明事项清单相衔接,将市级初审、省级审批的事项材料予以保留,不纳入市级清单范围;按照高效便民、风险可控的原则,将剩余可以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列入《驻马店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代替提交证明材料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视为申请人已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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