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驻马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居于全省第一名,驻马店市获全省通报表扬。朱是西市长批示对市司法局进行通报表扬,3月18日,市政府督查室下发通报对市司法局进行表扬。
近年来,驻马店市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印发了《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按时报备。二是严格制定程序。严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数量,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论证和广泛征集意见。所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履行合法审查程序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督查考核,通过定期抽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发文目录,定期通报备案情况,开展对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政府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要求。市司法局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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