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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举报范围和方式
浏览次数:269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8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服务保障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市纪委监察委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摄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问题。

  3.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受理方式

  来信地址: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邮编:463000)。

  来访地址: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来访接待中心(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路东信访接待中心2楼)。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zhumadian/举报专区反映。

  举报电话: 0396-12388,0396-260061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倡导实名举报,市纪委监察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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