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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在泌阳县召开
浏览次数:430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30

2020年11月27日上午,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在泌阳县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



与会同志实地观摩了泌阳马谷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马谷田镇河南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室、高邑镇谭园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室、高邑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市司法局介绍了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泌阳、汝南、平舆、确山四个县在大会上做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典型经验发言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是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实际行动,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和政法机关满意度的重要措施。


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高质量全覆盖工作深入实施。实施村(居)法律顾问高质量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政法机关和平安建设满意度,深化法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保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内容全面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政法干警、律师要围绕这一总体要求,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平时管理主体作用,司法所长要认真履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对村(居)法律顾问的指导管理。下一步,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创建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活动,力争明年年底前,把全市30%的村(居)建设为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从联系卡、指示牌、上墙公示、规章制度、台账档案、服务质量、工作规范等方面设立标准,制定创建方案所有示范点都要达到有工作室、有牌、有合同、有制度、有台账、有日志“六有”标准

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管领导,司法局局长,泌阳县领导及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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